CBA为何总有人挥舞钞票抢人?
这几天周琦、焦泊乔的事,大家都在讨论,核心就是对青训的合理保护和避免大球队挥舞钞票抢人和球员借出国打球之机暗度陈仓,下面说说个人对中国篮球青训和转会的看法和设想。
下面说我个人对青训保护问题的想法,解决办法就一个:选秀制度,所有的非职业球员或者叫CBA新人,无论出身,进入CBA的渠道都必须通过选秀,让选秀成为非职业球员进入CBA的唯一通道。同时,与选秀配套的还有几项规定:
一、为保护和激励青训做得好的球队,首先参选的年轻球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选秀日计);针对签有青训合同在身的年轻球员(无论是体育局青训合同、俱乐部梯队合同还是体校培养协议),根据球员中选的选秀位次拟定青训补偿金,补偿金以位次定金额,设上限也设下限,以状元为例,假定状元位的补偿金为600-700万,球员甲被A球队以状元签选中,那么A队就须和甲所属的青年队在600-700万之间协商具体的补偿金,由A队支付给甲所属的青年队,其他顺位的以此类推。
二、同时,为保护搞青训的球队的积极性,每赛季,各CBA球队可以有一个名额的豁免权,直接与本俱乐部梯队出身的年轻球员直接签约,含与俱乐部签订有共建协议的体育局青训队或体校队。
三、NBL球队出身的球员加入CBA球队,参照非职业球员进入CBA的制度执行。
四、校园篮球和海外训练出身的非职业球员,如其自身是自由球员,则选中该球员的CBA球队应向中国篮球发展基金交纳50万的赞助金,用于中国篮球发展、推广和青训培养;如球员在出国前是由俱乐部、体育局或体校送出去的,选中该球员的CBA球队应参照第一条的青训补偿金,以六折补偿金支付给球员之前所属的俱乐部、体育局或体校。
五、类似周琦、丁彦雨航这样的从CBA球队出去的职业球员,在回归CBA时,其原球队有优先签约权,同时优先签约权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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